社会和文化评论
福柯和尼采
由 zhangdian 于 周二, 2008-05-06 09:37 提交。福柯和尼采
张典
1.
福柯在两次对话中分别谈到了阅读尼采的机缘:福柯一次谈到自己起初阅读尼采的兴趣主要是由于巴塔耶和布朗肖;另一次,福柯谈到自己读尼采是因为先读到海德格尔,由海德格尔才读到尼采,福柯对海德格尔的接受没有继续下去。按哈贝马斯对后现代性的分析,可以看到福柯的接受尼采的特点,哈贝马斯认为尼采从两方面开启了后现代性:
荷尔德林、尼采和里尔克
由 zhangdian 于 周五, 2008-04-11 04:55 提交。荷尔德林、尼采和里尔克
张典
荷尔德林和尼采有强烈的先知情结, 里尔克没有先知情结, 荷尔德林从两个方面影响了尼采和里尔克:荷尔德林走的一条道路是典型的希腊-德意志精神的综合的道路, 荷尔德林受文克尔曼的希腊观的影响, 荷尔德林从德国新教虔信主义的眼光看到的是一个明净的希腊,荷尔德林建立起了古典精神,德国新教虔信主义的内在信仰是荷尔德林古典精神的内在归宿, 荷尔德林这一个方面影响了尼采和里尔克对希腊的理解;
朱熹、费正清、戴震
由 habpi 于 周日, 2008-04-06 16:41 提交。《大学》里的这段话,影响了上千年中国知识阶层的思路,也是费正清多次引用、说明传统中国学问缺少逻辑的例子: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设想一下,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环境里,一个宿儒向你抑扬顿挫地宣讲这样一番话,那是有着何等的震撼力!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个文字游戏。每一个链条之间都没有逻辑的连接,仅仅是无法证明的空洞的预设。“为什么治国要先齐家?某个人去格一绰竹子就天下太平了么?“如果你真的这样问了,等待你的多半是一顿板子;如果你”执迷不悟“,结局多半是孺子不可教也,扫地出门。不是说你真的会被赶出教堂,而是你会被终身流放到体制之外。
鲁迅的虚无感与个体精神的建立
由 zhangdian 于 周五, 2008-03-21 16:43 提交。鲁迅的虚无感与个体精神的建立
张典
一
鲁迅肩负了中国从传统到现代的文化命运,鲁迅被虚无感击中,鲁迅的命运感主要就是这样的一种虚无感,虚无对鲁迅来说是一种无形的牵引力量,虚无是一个解构的过程,有虚无的紧张就有对虚无克服的意志,鲁迅的个体精神就是在虚无感中建立起来的。鲁迅的艺术精神由虚无打开,鲁迅的精神丰富性从他的作品的色彩的丰富性中显示出来,夏可君的文章《虚无之光:鲁迅<野草>中的颜色之谜》就是这样来思考鲁迅的,夏可君找到理解鲁迅的两个关键的切入点:鲁迅精神世界的虚无之光和精神的色彩。鲁迅精神的虚无之光从什么地方照射过来?这是夏可君思考的切入点,夏可君思考鲁迅的虚无之光与精神色彩的谱系关系。
电子图书的未来
由 habpi 于 周日, 2007-10-21 04:31 提交。世界的数码化似乎必然导致图书的电子化。然而这个通向未来的途径是什么样子的,对消费者还是模糊飘渺,对商业界是杀机四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国际商界开始了一轮热烈的电子图书和设备的尝试,所获甚少。这场大面积的市场失败掩盖在了第一轮互联网泡沫破灭的阴影里,没有引起多少回响[1]。然而期间像电子辞书的一些模式取得了稳定的成功;现今经营电子版图书的几个网站(例如 ereader.com,safari.oreilly.com )也走势看好。近几年互联网的稳定发展和各行业信息管理的深入使得焦点再一次投到内容管理上来。而电子图书的问题在相当大一部分上就是内容管理的问题。
最初的一些电子图书的主要努力都在模仿传统图书。个人电脑上的阅读软件模仿纸质图书的效果。手持便携式的电子阅读器更是努力提供书本的感觉。这应该仅仅是电子图书的一个方向,却不幸成了主要方向。电脑显示器很难模仿的了纸张印刷品的效果,往往分散注意力的东西太多,而且密集的光线占用太多的视觉神经处理能力。基于LCD的电子阅读器在阅读体验上比纸张相差太多。直到后来的E Ink 技术才使得便携电子阅读器有了普及的一点可能性。
E Ink 技术高对比度、无背光和低能耗的特点使它成为电子阅读的梦想选择。当然现在还是技术的早期,成本还是偏高。Sony 去年首先发布了基于E Ink 的阅读器。之后欧洲的iRex,中国的两家公司和美国的Amazon相继进入这个领域。电子阅读器要进入大众消费市场的主要障碍一是电子图书资源,二是价格,三是内容管理能力。
Radiohead 的一张唱片,与内容产业的革命
由 habpi 于 周二, 2007-10-02 19:48 提交。
“In Rainbows” 的网站截图
英国著名乐队Radiohead将在网上发布他们的新专辑,“In Rainbows”。价格?你来定。没错,你觉得你应该付多少钱你就付多少,然后就可以下载这张唱片。
唱片公司傻了。这等于乐队对他们说,我们有互联网,不需要你们了,bye-bye。市场?我们要观察一段时间才知道。经过层层商业化的扭曲,这个模式返回了一个荣誉系统:顾客不是被剥削的对象,创作者不是被剥削的对象,双方共同的努力才能成功运行一项社会功能。这个实验的基础是对人性尊严的信任。
不管Radiohead的这个举措利润如何,这是一个革命性的信号。互联网的技术把传统的商业帝国平面化了。技术消除了大量的通讯和传播成本,使得新的社会实验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技术促动开放的社会结构,呼唤新的模式。
这种模式完全可能应用到开发内容的出版上。比如一本新书的出版可以通过网络征求读者的赞助,如果赞助金额达到出版方的期望值,这本书就可以开放电子版权。赞助出版的人不仅自己读到了想读的书,同时向社会捐助了一个开放版本。进一步说,面向未来的企业价值观不应该只是现金流,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
[FYI] 北京软件自由日, 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下午1点 清华大学
由 访客 于 周一, 2007-09-10 14:30 提交。软件自由日 http://sfd.beijinglug.org/
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 下午1点
清华大学信息大楼(FIT楼)二层多功能报告厅 (为于清华大学东门内西侧20米)
软件自由日是一个全球性的、由普通人参与的向公众宣传软件自由的重要性、以及推广自由及开源软件的活动。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全球各地的团队都会组
织一些活动。最近一次的活动中,全世界有200多个团队参加。
《自由文化》引言(全文)
由 habpi 于 周日, 2007-09-09 03:10 提交。[《自由文化》的翻译项目首页在 http://rl.rockiestech.com/node/286 。欢迎参与。]
1903年12月17日,在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刮着风的海滩上,在少于一百秒的时间里,莱特(Wright)兄弟证明了一个比空气重、自行推动的交通工具能够飞得起来。这一刻激动人心,它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几乎在立刻之间,对这项载人飞行的新技术的兴趣爆炸性地涌现出来;一群喧嚣的发明者开始在此之上施工创建。
《自由文化》的翻译:引言[三]
由 habpi 于 周二, 2007-09-04 03:00 提交。[《自由文化》的翻译项目首页在 http://rl.rockiestech.com/node/286 。欢迎参与。]
互联网没有一个单独的发明者。也没有一个标志它诞生的黄道吉日。然而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互联网成为了普通美国人生活的一部分。根据皮尤互联网和美国生活项目[a]的报告,连接互联网的美国人口从2000年的49%上升到2002年的58%。到2004年底,这个数字会远在全美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
随着互联网融入日常生活,它改变了一些事情。有些改变是技术上的——使得通讯更快捷,降低了收集数据的成本,等等。这些技术上的变化不是本书的重点。它们是重要的。我们还没有很好地理解它们。但是它们属于那种只要我们都把网络掐掉就会消失的问题。它们不影响那些不使用互联网的人,或者至少不直接影响到他们。它们会适合一本写互联网的书。但这不是一本写互联网的书。
其实,这本书是写互联网的一种超越了互联网本身的影响:对于文化如何形成的影响。我的论断是,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引进了一种重要的、未被意识 到的变化。这个变化会快速改变与美利坚合众国同样古老的传统。大多数人,如果他们意识到这个变化,会拒绝它。但是大多数人甚至还没有看到互联网引进的这个变化。
通过区别商业和非商业文化、和各自对应的法律管理,我们可以来粗略感觉一下这个变化。我说的“商业文化”是指我们的文化中那些用来生产出售的部分;“非商业文化”指其它的部分。当老人在公园或街角闲坐,为孩子们和其他人讲述故事,那是非商业文化。当诺亚·钱斯特出版他的《读者》或乔尔·巴洛出版他的诗歌,那是商业文化。
在我们历史的初期,和几乎贯穿我们传统的全部,非商业文化基本上是不受管制的。当然,如果你的故事太下流或者你的歌曲干扰和平,那么法律也许会介入。但是法律从来没有直接操心过这种形式的文化创造和传播,放任其“自由”。普通人分享和转变他们的文化的普通方式——讲述故事、重排剧院或者电视上的节目、参加爱好者俱乐部、交流音乐、录制磁带——都不受法律干预。
法律专注的是商业性的创作。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大幅度的——法律通过授予创作者对其作品的专有权来保护他们的积极性,这样他们就能在商业市场上出售他们的专有权。这当然也是创造力和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并成为美国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但在我们的传统中它绝不占统治地位。它仅仅是一部分,一个控制下的部分,与自由部分相平衡。
自由部分和控制部分之间的粗略界线现在已经被清除掉了。互联网给这个清除设置了舞台;法律,在强势媒体的推动下,现在介入了。在我们的传统中第一次,个人创造和分享文化的普通方式落入了法律管理的范围之内;后者扩张所及把从它未涉及的海量的文化和创造力置于了它的控制之下。保持了我们历史上的平衡——位于自由文化的使用和只有取得许可才能使用的文化之间的平衡——的技术被消解了。结果是我们越来越不是自由文化,越来越变成了一个许可文化。
这个变化据说是保护商业创造力的必需而被合理化。的确,保护主义正是它的动机。 但是这种为我在下面要描述的变化来辩护的保护主义并不是在以往法律骨子里的节制、平衡的那一种。这不是保护艺术家的保护主义。相反,它是保护某些商业体形式的保护主义。互联网拥有改变商业和非商业文化生成和交流方式的潜力,那些受到威胁的大公司们联手引导立法者来使用法律保护他们。这是一个RCA和阿姆斯特朗的故事;这是考斯比们的那个梦想。
因为在建设和培育一种远远超出地域界限的文化的过程中,互联网已经打开了一扇许多人可能参与的非凡之门。这个力量在总体上改变了生产培养文化的市场,这种改变继而威胁到现有的内容提供商。所以互联网对于这个在二十世纪里生产和发行内容的产业,就像是调 频广播之对于调幅广播,或者货运卡车[b]之对于十九世纪的铁路产业:(是它们)末日的开始,或至少一场实质性的变革。数码技术与互联网绑结到一起,可以产 生一个在文化生产培养上远远更有竞争力和活力的市场;这个市场可以包涵远为广泛和多样的一群创作者;这些创作者可以产生和传播远远更活跃的一股创造力;而且取决于几个重要的因素,这些创作者可以从这个体系中平均比今天的创造者收入更多——所有这些,只要我们今天的RCA们不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阻碍竞争。
是的,像我在下面的篇幅里论证的,这恰恰是我们今天的文化中所发生的。这些二十世纪初的广播和十九世纪的铁路在当代的“投胎”,正在使用他们的势力让 法律来保护它们,阻碍这个文化建设中更有效的、更活跃的新技术。他们在互联网改造他们之前改造互联网的计划已经奏效。
事情对很多人看起来不是这样的。关于版权和互联网的战斗们对很多人看起来很遥远。对少数关注了的人们,它们看起来主要是围绕一串简单的多的问题————“盗版” 是否该被允许,和“产权”是否该被保护。这场对抗互联网技术而发起的“战争”——美国电影协会(MPAA) 主席杰克·瓦仑蒂[c]所称的他“自己的反恐战争”——被定格为一场关于法律准则和尊重财产权的战斗。要知道在这场战争中站在哪一边,大多数人认为我们只需要决定我们是支持财产权还是反对它。
如果事情真的是这些选择,那么我会站在杰克·瓦仑蒂和内容提供商一边。我也是一个财产权的信仰者,尤其是对瓦仑蒂先生很恰当的称为“创造性财产”的重要性。我认为“盗版”是不对的,而且法律,恰当设制的法律,应该惩罚“盗版”,不论是网上网下。
但是这些简单的信仰掩盖住了一个远为深刻的问题和一个远为显著的变化。我担心的是,除非我们认识到这个变化,清除世间“网络盗版”的战争也会把我们文化中那些亘古以来就融入我们传统当中的价值清除掉。
这些价值观铸就了一个传统,至少在我们和众国的前180年中,保证了创作者在过去的基础上自由建设的权利,保护了创作者和发明者不受国家或者私人的控制。第一修正案保护创作者们不受国家控 制。并且如尼尔·内塔内尔[d]教授有力的论证,适当平衡的版权法保护了创作者不受私人的控制。所以我们的传统既不是苏联式的也不是门客式[e]的;它而是开创了一个开阔港湾让创作者们能够抚育和扩展我们的文化。
然而法律对互联网的反应,当和互联网技术自身的变化绑结到一起,大规模的增加了对美国的创造力的有效管理。要对我们周围的文化再加工或加以批评,人们必须像奥里弗·兌斯特[f]一样首先征求许可。许可,当然经常是给的——但不那么经常给那些批评者或个体户。我们建立了一种文化贵族体;那些在贵族阶层之内的人们过的很安逸;之外那些人则不然。但是任何形式的贵族都和我们的传统格格不入。
接下来的故事是关于这场战争的。这不是关于技术之对普通生活的“中心论”。我不信神,不管是数码的还是其它的。这也不是要努力来妖魔化任何一个个人或团体,因为我也不信仰妖魔,不管是企业化的还是其它的。这不是一个道德故事。这也不是对某个产业的圣战的号召。
这其实是努力来理解一场绝望的破坏性的战争,它引发自互联网技术然而远远超出了互联网的准则。通过理解这场战斗,这是寻找和平的努力。现在围绕互联网技术的争斗没有什么像样的理由持续下去。如果它不受制约的持续下去,我们的传统和文化将受到巨大损害。我们必须去理解这战争的根源。我们必须尽快解决它。
[a] Pew Internet and American Life Project,是著名的皮尤基金会资助的一系列研究项目(中心)之一。
[b] 美国地多人少,货运卡车是物流的主要工具。
[c] Jack Valenti
[d] Neil Netanel
[e] the tradition of patrons. 欧洲从中世纪到近代常见的由贵族豪门资助出版的做法。
[f] Oliver Twist,狄更斯笔下可怜的雾都孤儿。
原译:Yining,校对:bxy。修订:habpi。
- 添加新评论
- 395 次阅读
《自由文化》的翻译:引言[二]
由 habpi 于 周一, 2007-08-20 03:17 提交。[《自由文化》的翻译项目首页在 http://rl.rockiestech.com/node/286 。欢迎参与。]
埃德温·霍华德·阿姆斯特朗(Edwin Howard Armstrong)是美国被遗忘的发明天才之一。他
正好在巨星托马斯·爱迪生和亚历山大· 格雷厄姆·贝尔之后加入了伟大的美国发明家的行列。但是在无线电发明后的头五十年里,他在无线电技术领域里的工作大概是所有个人发明家里最重要的。他比迈克尔·法拉第受过更好的教育;后者在1831年当装订商学徒的时候发现了电流感应。但阿姆斯特朗在无线电世界如何运转上有着同样的直觉,而且他至少有三次发明了推进我们对无线电理解的重大技术。
在1933年圣诞节的第二天,四项专利被授予了阿姆斯特朗最重要的发明——无线调频广播。直到那时,大众广播都是调幅的。当时的理论家认为调频的无线电是不可能的。对于窄频的调频无线电,他们是对的。但是阿姆斯特朗发现在宽频上的无线调频广播能够提供惊人的声音清晰度,而传输功率和静电干扰都少很多。
1935年11月5日,他在纽约帝国大厦举行的无线电工程师学院会议上演示了这一技术。他调整着收音机的转盘,转过一系列调幅广播台,最后锁定在他事先安排的一个十七英里之外的广播上。收音机先是完全没有了声音,死一般的寂静,然后以一种在场所有人在电器设备上都从未听到过的清晰度,发出了广播员的声音:“这里是纽约扬克斯的业余广播电台W2AG在二点五米调频上的广播。”
在场的观众听到了从来没人认为可能的事情:
水倒入位于扬克斯的麦克风前的杯子;听起来就像水被倒入杯子...... 一张纸被揉起来后撕掉,听起来就像纸而不像噼啪作响的森林大火……所萨进行曲从唱片里播放出来,一段钢琴独奏和吉他曲上了节目。......这音乐以一种无线电“音乐盒”里几所未闻的现场感呈现出来。
常识告诉我们,阿姆斯特朗发现了一项卓越领先的无线电技术。但在阿姆斯特朗发明它的时候,他在RCA(美国无线电公司)工作。RCA是当时占统领地位的调幅广播市场的老大。到1935年,全美国有一千家无线电台,但是大城市里的电台都被少数几家广播网络所拥有。
RCA的主席大卫·萨诺夫是阿姆斯特朗的朋友;他渴望阿姆斯特朗能发现消除调幅广播上的静电干扰的办法。所以当阿姆斯特朗告诉他自己有了个能消除“广播”静电干扰的设备时,萨诺夫非常兴奋。但是当阿姆斯特朗演示了他的发明时,萨诺夫并不高兴。
“我以为阿姆斯特朗会发明一个过滤器什么的东西,来除掉我们调幅广播的静电干扰。我没想到他会 开始一场革命——开始一个他妈的全新产业来和RCA竞争。”
阿姆斯特朗的发明威胁到了RCA的调幅广播帝国,所以该公司发动了一场压制调频广播的运动。调频广播或许是个更出色的技术,然而萨诺夫是个更出色的战术家。正如一位作者所描述的:
“支持调频的力量,大多来自技术部门;销售、专利和法律部门编织好了迫使这个威胁屈服于公司利益的战略——前者无法克服后者的权重。因为调频,如果不受限制的发展,会造成……广播业权力格局的重新洗牌……并最终把RCA赖以起家的、精心把持的调幅系统推翻。”
RCA起初把这项技术束之高阁,坚称需要更多的测试。当测试了两年阿姆斯特朗开始不耐烦的时候,RCA开始利用它在政府中的力量来阻滞调频广播的全面使用。1936年,RCA雇用了美国通讯委员会(FCC)的前头目,委派给他确保FCC通过波段分配来阉割调频广播(基本就是把调频广播挪到另一个波段)的任务。刚开始, 这些努力都失败了。但是当阿姆斯特朗和整个国家都为二战所分心的时候,RCA的手段开始奏效。战争结束后不多久,FCC宣布了一套政策,都指向一个明显的后果:调频广播将被致残。如劳伦斯·莱辛所描述的:
“战争刚结束后,大广播公司利益集团操纵FCC所做的一系列裁定,给了调频广播一系列的重击, 其力量和狡猾程度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为了在波段分配上给RCA的最新赌注——电视——腾地方,调频广播的用户被移到全新的波段。调频广播站的功率也被下调,意味着调频广播再也不能把节目从国土的一处传送到另一处。(这个改变受到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 的大力支持,因为调频中继站的消失意味着广播站们将不得不购买AT&T的有线连接。)调频广播的推广由此受阻,至少暂时性地。
阿姆斯特朗对RCA的行为进行了抵制。对应地,RCA对阿姆斯特朗的专利进行了抵制。在将调频技术纳入到新兴的电视标准后,RCA——毫无根据地,在专利颁发了几乎十五年后——宣布那些专利无效。以此,RCA拒绝支付阿姆斯特朗专利费。为了捍卫他的专利,阿姆斯特朗打了六年费用高昂的法律官司。终于,就在专利过期后, RCA提出了一个低廉得甚至不够支付阿姆斯特朗的律师费用的和解方案。一败涂地, 精疲力尽,如今一文不名,阿姆斯特朗在1945年写了一张给妻子的便条后,迈出一个十三层楼的窗口,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法律有时就是这么运作的。不是经常这么悲哀,更鲜有这样悲壮,但有时候,它就是这么运作的。政府和政府部门从来就是被驾驭的目标。当一个强大的利益方因为法律或者技术上的变化而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就更可能被驾驭。这种利益方太经常地施加它在政府内部的影响,来得到政府的保护。这种保护的托词当然总是造福于民;事实则有所不同。一个时期坚如磐石的观念,如果放任自流、在另一个时期就会化为齑 粉,却通过我们的政治程序中这个微妙的腐败而存活。RCA不是考斯比们:他们有阻遏技术变革的影响的力量。
原译:Yining,校对:bxy。修订:habpi。
- 添加新评论
- 443 次阅读
最新评论
6 天 12 分钟 前
6 天 7 小时 前
4 周 6 天 前
4 周 6 天 前
4 周 6 天 前
5 周 1 天 前
5 周 1 天 前
6 周 4 天 前
6 周 4 天 前
6 周 5 天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