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di: 开放与自由:公众创用
由 habpi 于 周一, 2007-05-07 19:38 提交。[和Jedi联系了一下,准备把他关于CC和开放获取的一些文章转过来。繁体/简体是通过Google语言工具转换的。]
在前几期中我们提到, 目前的DRM技术已经不足以应付正在发生的网路活动──不只是功能上的不完备,而是在于整个系统一开始的设想方向就有了差池; 另外我们也提到了有一些新的想法与实践,正试图参与Web2.0的潮流:包括升阳所提出的DReaM(openDRM), 以及CreativeCommons所提倡的DRE等。然而回到现实考量,人们免不了要质疑:「我们到底该如何从中获利呢?」
这真是个大哉问。读者诸君务必要理解,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获利模式能适用于所有的情境;换句话说, 要期待一个简明的回答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将这么一个大问题拆解成若干小问题,然后再逐一探讨。 在本文中,让我们先来看看其中的三种情境:文化、科学、协力创意。
第一种情境──文化──或许是跟商业利益最扯不上关系的, 至少是跟眼下的商业利益无关的,在这个规模中我们要面对的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是众人的利益。 政府用人民纳税所产生的著作,理应用于增进全体人民的利益,就是这个规模中的议题;多年前那个出版不易的年代中,许多政府出版品都本着「赔钱来做」的理念印行, 一般民众可以付出工本费来取得基本的「使用著作」的权利。但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出版已经变得太容易了,复制数位内容变得跟呼吸一样基本,人们对内容的使用反倒有了更多的需求,此时坚持只能由政府单位印行的做法, 其实已不敷所需,甚至会扼杀民间利益。为了要增进国家竞争力,政府公部门得学着将手中握持的文化资源融入当地的商业产品。
美国普林斯敦大学认知科学实验室有一份叫WordNet的词汇资料库,包含了近20万个英文词义及其语意关系,包括同义、广义、狭义、相似、部份、全体等, 对于自然语言处理、搜寻引擎等研究领域都是相当重要的资料来源。这个如此厉害的资料库却用了非常简短大方的授权方式, 大意是说任何人完全不需要付费或者是另外经过允许,就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散布WordNet的程式、资料库以及文件,就算是用于商业产品也没问题, 唯一的规则是不能将「普林斯敦大学」的名号用于广告或宣传。有一间叫Thinkmap的公司,就使用了WordNet的资料库, 搭配上他们自己开发的视觉化介面,发展了一套叫VisualThesaurus的软体,同时提供单机版及线上版, 并广受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的好评。
这就是一个很有趣的案例,很可以作为公部门释出文化资产的参考。 日前国家级数位典藏计画联合目录已经确定要采公众授权释出给大众使用,这感觉很像数千年前的有司赎经,但是我们可以在此期待他可以变得更好: 小老百姓可以免费取得基本的内容,同时又有专门的公司能够制作(需额外花钱才能享受的)丰富的互动介面, 每一手的上游及授权方式与范围都清楚可见。而这对于整个国家与社会的贡献都是无可估量的。
接着让我们把视野略微缩小,来看看学术界。 学术圈是个很有趣的「社群」,在这个社群内流通的货币是像「论文被引用次数」这类的信誉; 以往(不论是自然或社会)科学家们总是自甘放弃著作权,以换取在所谓「高影响力」期刊上能被刊登引用; 另一方面则是许多科学工作者都签署过雇聘契约, 把智慧财产权让渡给雇请他们的组织机构。
然而在这样的制度发展下,许多的学术工作却开始受到了阻碍。 论文本身被出版商钳制还是小事,进行研究的工具、以及研究的资料也被保密条款、专利法、契约等法律力量限制住了。 曾经有公开研究指出,近半数的基因领域研究人员,因此而无法验证其同僚的研究成果。(论文的)出版、(研究工具的)授权、和(实验的)资料, 这三个左右学术圈互动的领域,也都面临着革新的需求。即将迈入第五年的生物多样性资料库整合计画正面临着这样的难题, 而这也是CreativeCommons子计画ScienceCommons所试图要解决的。
这个领域中有很多待解的难题,包括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取用科学文献,让学术文章与研究资料能更适宜地连结在一起、使其相联的后设资料也能够标准化, 建立研究工具的技术信托制度,并建立一套完整的资料网、文件网、工具网及政策网以来改进资料的流通。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任何人都能更容易地对学术领域做出贡献、验证、 解决本地化的问题等。这些都仰赖更多法律的、科技的、人们的协同合作。
至于协力创意则是Web2.0的滥觞,正如我们在前一期所探讨过的一样,有许多新的内容运用方式,以及新的合作方式跟媒体型态,都是前所未有的。 如何让这些新的媒体领域更能适性发展,让各种著作的参与互动更透明,都是可以期待由这些新的授权方式、授权机制与授权技术所带来的。
这个领域相较之下是最被关注的领域,因为这是许多传统出版商自认「损失」最多的地方,但也是商机最多的地方。 此刻我们所能看到的获利个案都还很奇怪,例如「使用者争相贡献内容,服务商(因被并购而)获利」的YouTube,这其实不大健康, 因为久了之后难免会走上学术圈那样的情况,产出内容的人无法直接拥有相对应的权利,而真正的自由再度被流通商所控制。 另一方面,像是Revver这家公司在提供类似服务的时候,又做了一些新尝试:他让提供影片内容的人,也能够分到服务提供者因流通数位内容所获得的利润。
今年七月, FritzGrobe和StephenVoltz这两位先生因为《健怡可乐加曼陀珠实验》影片的广告收益,就从Revver手上领到三万五千美元。目前Revver已被提名明年一月的葛莱美技术奖, 而他们直接回馈内容产出者的做法,也为谷歌等公司所效法。而这些只不过是众多新尝试的其中一部份而已。 面对新的媒体与新的互动模式,值得摸索的空间还大得很;隶属于中央研究院的台湾「创用CC」计画将于明年初举办一场国际研讨会, 邀请了杜克大学法学院公共领域研究中心主任JamesBoyle、巴西FGV法学院科技社会中心主任RonaldoLemos、 ScienceCommons执行长JohnWilbanks、中研院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主任邵广昭、台湾棒球维基馆主持人林信成, 以及知名艺术家和音乐创作人郑淑丽、朱头皮、林强、Monbaza等人共同对话,本着开放与自由的精神,讨论公众创用的实务,有兴趣的读者朋友们如有兴趣及空闲, 不妨前往报名参加:http: //creativecommons.org.tw/static/conference2007
由 Jedi 於 December 12, 2006 08:03 PM 所發表 | 顯示版本變更: 1.2
這一篇是我給數位文化誌的文章,於 2006/12/06 刊登在 http://mag.udn.com/mag/dc/storypage.jsp?f_MAIN_ID=2&f_SUB_ID=4&f_ART_ID=... 。請注意,這一篇文章並不授權各位讀者任意作為商業使用。
source:
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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